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系统是我司研发出的适合处理大风量、低浓度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装置。系统主要有预处理装置、活性炭吸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风机、烟囱等组成。系统原理:根据多孔活性炭的吸附性能和活性炭在高温状态所表现的脱附性质而将有机物分别吸附和脱附,脱附后的有机物进入催化燃烧炉在300-400℃进行催化燃烧将C、H化合物氧化为CO2和H2O等。产品特点:a.可同时去除多种有机污染物,具有工艺流程简单、布局紧凑、运行可靠等优点;b.具有净化效率高,可达92%以上;c.选用高吸附碘值的蜂窝状活性炭作为吸附载体,吸附寿命长、吸附阻力小;d.具有运行费用低的优点,其热回收效率可达95%以上;e.整个运行过程无废水产生,尾气排放无NOx等二次污染产生。苏州品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提供废气处理设备的公司,欢迎新老客户来电!臭气废气处理设备
环境问题一直是国家与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工业废气处理是否环保也同样,这些年我国对于环境的重视也是能够看到的,各大企业与不但从废气处理技术与设备上面们提倡绿色环保,也从人们的理念上进行推动与指导。随着有机废气处理设备等设备的广泛应用,也使得我国各行业对于废气处理的效率有所提高。我相信我们还能做的在技术与设备方面一定要投入力度去研究,使得这些废气能够净化的更加干净,还给人们一个干净的空气、干净的环境。浙江铸造废气处理设备制造苏州品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您提供专业的废气处理设备,欢迎您的来电!
家具生产企业是重要的VOCs产生源,在家具喷漆环节会产生大量废气,成分多为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及一些烷烃类气体,如果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空气中,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长期下来,也会危及周围群体的身体健康,因此,按照环保要求,家具企业在喷漆环节要配备废气处理设备。通过废气净化塔收集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后才可排放至大气中。工业废气处理设备能有效去除工厂车间产生的苯、甲苯、二甲苯,醋酸乙酯,乙醇,丙烯酸,甲醛等有机废气,硫化氢,二氧化硫,氨等酸碱废气。针对工业场所、工厂车间产生的废气在对外排放前进行处理,以达到国家废气对外排放的标准。一般废气处理包括了有机废气处理、粉尘废气处理、酸碱废气处理、异味废气处理等方面。普遍应用于化工厂、制药厂、橡胶厂、镀锌车间、石化行业等产生粉尘,异味,烟尘的场所。
服装干洗行业应提洗用溶剂冷凝回收率,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采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不再新增并逐步淘汰开启式干洗机。餐饮服务业应推广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城市建成区内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应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采用燃烧法治理VOCs废气的,每套燃烧设施允许设置一根VOCs排气筒。新建项目环评文件中必须论述排气筒高度设置的合理性。禁止设置其他任何排放口及出风口。采用不具备脱附功能的吸附法治理废气的,每万立方米/小时设计风量的吸附剂装填量应不小于1立方米。吸附装置的过气速度:颗粒炭不大于,其他吸附剂不大于。吸附剂、除湿剂的装填量、更换周期、采购发票、转移处置必须如实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采用活性炭吸附法的企业,要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活性炭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将其使用量、更换周期、采购发票、转移处置如实记录。企业应将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维护制度在设施现场和操作场所明示公布,对治理设施用电量、燃烧温度等关键技术指标如实记录,建立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废气处理设备,苏州品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有想法的不要错过啊!
废气处理系统应有事故自动报警装置,并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相关规定。废气处理设备与主体生产装置之间的管道系统安装阻火器(防火阀),阻火器性能应符合GB13347的规定。风机、电机和置于现场的电气仪表等应不低于现场防爆等级。当吸附剂采用降压解吸方式再生且解析后的高浓度有机气体采用液体吸收工艺进行回收时,风机、真空解析泵和电气系统均采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本安型防暴器件。在吸附操作周期内,媳妇了有机气体后吸附床内温度应低于83℃。当吸附装置内的温度超过83℃时,应能自动报警,并立即启动降温装置。采用热空气吹扫方式进行吸附剂再生时,当吸附装置内的温度超过规定温度时,应能自动报警并立即中止再生操作,启动降温措施。催化燃烧或高温焚烧装置应具有过热保护功能。催化燃烧或高温焚烧装置应进行整体保温,外表面温度应低于60℃。催化燃烧或高温焚烧装置防爆泄压设计应符合规定要求。苏州品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提供废气处理设备的公司,有想法的可以来电咨询!河北电镀废气处理设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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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的发展,各种工厂及汽车等急速增长,工厂、汽车等排出的废气严重污染了大气,对人类的生活产生了极大的危害。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VOCs排放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的;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尚不构成犯罪的;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产生含VOCs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无法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且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臭气废气处理设备